团费收缴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。为落实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青发〔2016〕13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》(团浙〔2016〕37号)文件精神,根据团区委《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》(仑团〔2017〕5号)文件要求,春晓街道团工委结合工作实际,从3月下旬起开展团费收缴工作,下发了《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》,认真做好宣传沟通工作,并于4月6日圆满完成上缴任务。各直属团组织共缴纳2016年度7-12月份团费1500元。
据悉,团费收缴工作密切了团组织和团员之间的联系,强化了团员的身份意识和组织观念,为今后顺利开展共青团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(张冬彦)